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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2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纪律的通知

[日期:2021-12-30]         阅读:4204

各相关学院、相关部门:

为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风清气正,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命题人员、复试面试专家和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责任书》,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规定开,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二、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任何相关人员都不得接受与招生录取工作有关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不得参加可能影响招生结果公平公正的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替人打招呼、说情,严禁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教职员工亲属参加本年度考试时,应主动申请回避或被告之回避。

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不力并给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对招生录取工作中违反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学校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研究生招生工作,也从未举办任何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辅导班,也严令禁止相关培养单位及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或加入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请广大考生切勿听信所谓的缴纳高额报名费即可包过或者兜售考试试卷的诈骗信息。考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研究生院咨询、查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572-2322779。

 

 

   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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