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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1-22]         阅读:2010

各部门、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简称导师”)队伍建设,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肓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根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湖师院发〔2018〕46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轮导师遴选主要对象为校内导师涉及学位点范围主要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2个新增一级学科硕士点,国际商务、体育、新闻与传播、机械、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临床医学、旅游管理8个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点。原有硕士点确有需要增列导师的或校外兼职导师符合直接确认要求的,可在本轮补充申报

遴选类型与条件

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特别优秀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近5年取得的科研成果符合《办法(试行)》要求条件之一;原则上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专业型硕士生导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人员应有博士学位(特殊学科、或者特别优秀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有较强指导业务实践工作的能力,在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内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要有累计不少于一年的行业经历(包括合作研究、技术指导、产品研发等)或有职业资格证书,5年取得科研成果符合《办法(试行)》要求条件之一;承担应用型科研项目,可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实践条件。

鼓励各学院在学校遴选条件基础上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进一步设置遴选标准(不得低于学校要求),如导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满足教学工作量要求,导师能承担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导师承担学院基本育人工作等。已同意引进但尚未正式报到的教师,这次不列入遴选对象。

遴选程序

1)申请者根据申请类别填写《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3),并附支撑材料,向学位点提出申请。申请直接确定导师资格者,仍需提供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2)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采取投票方式对导师申请材料进行表决,并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增列导师人选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依照学校章程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

4)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准后对通过的导师进行公示。

5)公示结束后发文公布。

、相关要求

1)已聘任研究生导师跨一级学科申请导师资格的,按相应学科导师遴选程序进行申请。

2)学院初审后需提交的材料:《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份)、《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3)各学院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3日。

、材料上交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上交至明达楼312办公室,联系人:陈应强联系电话:2326061667842电子稿材料发送至校内邮箱yqchen@zjhu.edu.cn。

 

 

湖州师范学院

                               2021年1122



附件:点此下载附件.zip

1、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

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点和研究方向列表

3、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

4、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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