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研究生培养质量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生命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明确提出要求“严抓培养全过程监控与质量保证”“实行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评价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升培养过程质量,现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育专项督导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课程思政督导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精神,我校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研究生院和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加强研究生专业课的课程思政内核建设,体现课程思政元素。督导内容主要包括:督导学校、学院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情况;督导公共课、专业课授课过程思政元素融入情况等。
(二)研究生教育制度督导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校院两级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学校和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担负起制定院校二级研究生管理政策、规章和制度的责任。督导内容主要包括:督导院校二级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的完备程度;督导院校二级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三)研究生实践教学督导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学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规定》和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一定时长的专业实践并取得相应学分。督导内容主要包括:督导2019、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除护理)实践教学档案材料;督导学院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方案。
(四)研究生培养方案督导
根据学校《关于制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要求,人才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的主要依据,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同时对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程序作出了严格的规范。督导内容主要包括:督导翻阅各学位点2019-202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督导历年培养方案重大修改部分专家论证情况;督导培养方案介绍会举办情况。
二、学院准备工作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提前准备督导查阅所需材料并积极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准备材料具体见下表:
序号 | 督导项目 | 材料清单 |
1 | 课程思政督导 | (1)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工作通知、方案、研讨会等;(2)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包括论文、项目等;(3)学院督导、领导听课记录 |
2 | 教育制度督导 | (1)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汇编:包括纲领性、课程教学、培养过程、研工管理、导师管理、经费管理等正式发文文件;(2)制度执行过程产生的档案材料 |
3 | 实践教学督导 | (1)2019级:个人实践报告,护理硕士未结束实践可不提供; (2)2019、2020级实践基地协议、个人四方协议、实践安全责任书、学院考核其他相关过程材料; (3)学院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方案、2019和2020级研究生实践导师和实践单位清单。 |
4 | 培养方案督查 | (1)2019-202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 (2)历年培养方案重大修改部分专家论证报告; (3)培养方案介绍会举办现场照片、新闻、公告等佐证材料 |
三、时间安排
督导组专家将在11月1日至12月10日之间至各学院检查,具体督查时间由各学院与督导联系人(即各学院校级督导)协商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
研究生院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