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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24]         阅读:1444

各相关部门、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文件的精神和《关于印发<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师院发〔201456)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申报对象

    本校2019级、2020级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二、推荐名额

    根据省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我校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18人。各学院推荐名额如下:

学院

名额

教师教育学院

5

艺术学院

3

信息工程学院

3

工学院

2

生命科学学院

2

护理学院

3

合计

18

    三、评审程序

    (一)学院成立评奖评优评审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二)学院根据推荐名额,组织研究生进行自愿申报。

    (三)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支撑材料。

    (四)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拟推荐获奖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研工部。

    (五)经学校学生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学院评选工作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操作透明,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二)学院完成评选和公示环节后,于109日报送以下材料,纸质件交明达楼317,电子版发至邮箱02782@zjhu.edu.cn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应支撑材料。

    2.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导入模板》(仅电子版)

    4.评选工作总结(须包含评选依据、评选过程、评选结果等内容)



附件: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2. 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x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导入模板》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导入模板.xls


研究生院

202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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