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相关研究生教学科研项目立项文件精神,现对2019年和2020年立项研究生教学科研项目进行集中验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的校级研究生优秀课程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19年立项的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2020年立项的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2020年立项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项目。
二、验收要求
参照市厅级管理项目: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应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www.ky.zjedu.gov.cn)填报结题申请事宜。
校级项目:根据《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教学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相关要求,对照项目批准立项填报的申请材料和项目立项通知,对教学科研项目进行验收,评价其是否完成建设目标。
三、工作程序
(一)结合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填写《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教学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2、3),参照教育厅项目管理者,由系统导出相关结题材料。
(二)学校研究生院组织召开项目验收答辩会,要求每个项目准备PPT汇报(7分钟阐述+3分钟专家提问)。
(三)建设期限内未完成项目者可以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6个月。验收不合格的课程须进行整改,若整改后仍不合格,将取消该课程负责人及主要成员3年内申报研究生教学科研项目的资格。
四、时间安排
(一)2021年10月8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结题验收报告》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PPT汇报材料等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非学位点所在学院为教学办)。
(二)2021年10月12日前,由各学院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联系人陈应强,联系电话2326061,邮箱yqchen@zjhu.edu.cn
(三)2021年10月20日前研究生处组织相关专家根据项目申报时提出的建设目标和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具体时间将以短信形式通知项目负责人。
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6日
附件:点此下载.zip
1.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优秀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
2.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
3.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