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依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开展202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年度考核和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审核)人员范围
2021年拟招生导师均需参加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2021年新聘导师不需参加年度考核。
二、考核(审核)主要内容
1、导师年度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包括立德树人、研究生科研工作指导和学位论文过程指导等。
2、导师本人教学、科研情况以及参与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情况。
3、导师科研经费充裕程度。
三、考核(审核)基本程序
1、研究生导师:聘任期的导师要如实填写《202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和招生资格审核表》及《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和招生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由各培养单位审核并存档。
2、学位点所在学院:对本学位点导师材料进行审核,召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202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和招生资格审核名单。填写导师年度考核和招生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于9月17日前递交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四、材料上交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稿,其中年度考核和招生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稿(一份)上交至明达楼312办公室,联系人:陈应强,联系电话:2322564、667842;电子材料发送至校内邮箱yqchen@zjhu.edu.cn。
湖州师范学院
2021年9月7日
附件:附件.zip
1、202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和招生资格审核表
2、202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和招生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
3、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
4、202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