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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秋季毕业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7-08]         阅读:1001

根据《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湖师院发〔2019〕72号),为保证2021届秋季毕业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

(一)时间:77日98

)审查内容:根据学校规定,研究生须按专业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必修环节,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

(三)材料提交:填写《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情况反馈表》电子稿一份报送至yqchen@zjhu.edu.cn;

二、论文预答辩

(一)时间:922

(二)注意事项:

1.学院成立至少由5位副高职称以上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并组织预答辩,研究生导师须作为专家组成员。专业学位研究生预答辩原则上要有校外实践导师参与。

2.预答辩结束后,专家组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告,并给出预答辩决议

三、论文相似度检测

(一)时间:930

)注意事项:

参照《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三)材料提交:将按要求准备的论文相似度检测材料一套报送至研究生院(明达楼312办公室,电子稿(以“学号+姓名.doc”格式命名)发至yqchen@zjhu.edu.cn;

、论文送审

(一)时间:108117

(二)注意事项:

评审专家中有对学位论文评定为“论文尚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论文需做较大修改,本次不宜答辩”的,如只有1位评阅人提出否定意见,其他2位评阅人至少1人为论文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同意答辩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答辩委员会答辩如有1位评阅人提出否定意见,其他2位评阅人均未给予论文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同意答辩,须增列2位评审专家,如2位专家中至少1人提出否定意见,终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如有2位或以上评阅人提出否定意见,直接终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

(三)材料提交:按要求准备的学位论文匿名送审材料一套报送至研究生院(明达楼312办公室),电子稿(以“学号+姓名.doc”格式命名)发至yqchen@zjhu.edu.cn;

、论文答辩

(一)时间:11月21日前

(二)注意事项:论文答辩不合格者,可在半年后1年内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1次。若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后仍不合格者,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重新答辩时,论文答辩委员会应当有半数及以上成员为原有成员。

六、学院初审并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一)时间:11月26日前

)注意事项:

1.根据学位申请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

2.成绩单由学院研究生培养办提供并盖章,再经研究生院审核盖章。

(三)将按要求准备的学位申请材料一套报送至研究生院(明达楼312办公室),电子稿(格式:学号.doc)发至yqchen@zjhu.edu.cn;

七、学位申请审核     12月1日

八、学历学位证书印制   12月4日前

九、学位授予    12上旬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提前准备、合理安排,确保2021届秋季毕业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开展。

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点此下载附件:关于做好2021届秋季毕业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zip                   

 

                                                  研究生院

                                                202178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序号

日期

主要工作

具体内容

负责部门

1

7月7-9月8日

毕业审查

1.研究生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维护学籍信息;

2.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根据2018级培养方案对研究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核,并通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对研究生毕业信息进行维护

3.提交《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已预审且情况无变化则忽略。

二级学院、研究生院

2

9月22日前

论文预答辩

1.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三份);

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告》(一式两份)(见附件2)

二级学院

3

9月30日前

论文相似度检测

学院研究生培养办提交论文相似度检测材料:

1.《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纸质稿一式两份)(见附件3)

2.待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稿只含正文部分(除去封面、目录、参考文献、附录、致谢)(以“学号+姓名.doc”格式命名)。

二级学院

研究生院通过“论文相似性检测系统”对学院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一式两份,一份反馈至学院研究生培养办,一份研究生院备查。

研究生院

4

10月8日—11月7日

论文送审

1.学院提交以“学号.doc”格式命名的匿名学位论文电子稿(除去封面中的姓名、校内导师、校外导师致谢、公开发表科研成果目录等信息);

2.研究生院将符合送审要求的学位论文进行匿名送审,并出具《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纸质稿一式三份)(见附件4)等。

二级学院、研究生院

5

11月21日前

论文答辩

1.符合论文答辩要求的研究生,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2.学院审核研究生提交的“答辩申请”,并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涉及材料:

(1)研究生提交符合《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要求并装订成册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

(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2)

(3)《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见附件2)

3.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将答辩结果录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二级学院

6

11月26日前

学院初审并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1. 含检测报告的《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一份;

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告》一份;

3.学院研究生培养办提供学院初审盖章成绩单一式两份;

4.发表的论文专利等成果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材料具体如下:

(1)定稿纸质硕士学位论文及论文修改记录表一式两份(见附件5

(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

(3)《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三份)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形成硕士学位授予建议名单

6.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研究生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学位申请”,并上传定稿版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稿;

*上述材料归入学位申请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粘贴材料目录清单。

二级学院

7

12月1日前

学位申请与审核

学校审核学位申请材料

研究生院

8

12月4日

印制学历学位证书

 

研究生院

9

12上旬

学位授予

1.校学位评委员会审定学位授予名单;

2.学校召开毕业典礼,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3.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

4.报送学籍学历信息。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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