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8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1〕03号)规定,现启动2020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
一、 申报对象
我校专业学位国内研究生。
二、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详见附件一)及《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二)(注:须加盖学院公章)。
2.电邮材料。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文艺作品类提供光盘、图册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所有电子材料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学院及第一完成人(如:获奖证书_**学院_姓名)。
三、推荐名额说明
1.各相关学院组织院级评审,对优秀的实践成果认定院级奖项,同时推荐报送2项成果参加校级评选。
2.研究生院将从参加评选的优秀实践成果中选出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遴选其中2项报送至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
四、报送完成时间
所有材料(包括纸质与电子版)需在2021年5月16日前报送到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地址:明达楼317
收件人:陆毓佳
电 话:0572-2322779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附件压缩包.rar
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
2.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
3.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
4.浙研教字第(2021)03号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