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学院
根据《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湖师院发〔2019〕72号),为保证2021届春季毕业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查
(一)时间:1月7日—3月14日
(二)审查内容:根据学校规定,研究生须按专业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必修环节,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
(三)材料提交:填写《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情况反馈表》电子稿一份报送至yqchen@zjhu.edu.cn;
二、论文预答辩
(一)时间:3月28日前
(二)注意事项:
1.学院成立至少由5位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含指导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并组织预答辩;
2.预答辩结束后,专家组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告,并给出预答辩决议。
三、论文相似度检测
(一)时间:4月6日前
(二)注意事项:
1.通过检测:文字重合率≤15%的学位论文,视为通过检测,由研究生和导师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自行修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2.修改后复检:文字重合率介于15%与30%的学位论文视为检测不通过,可给予一次修改机会。修改后重合率≤15%可予送审;如仍高于15%,将不予送审。若导师坚持送审,则学位论文送审时附上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和导师鉴定意见;
3.未通过检测:文字重合率≥30%的学位论文将不予送审,本次答辩申请无效,可申请延期。
“通过检测”的学位论文,进入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等后续程序。
(三)材料提交:将按要求准备的论文相似度检测材料一套报送至研究生院317室,电子稿(以“学号+姓名.doc”格式命名)发至yqchen@zjhu.edu.cn;
四、论文送审
(一)时间:4月15日—5月10日
(二)注意事项:
1.评审专家对学位论文评定为“论文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同意答辩”的,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论文进行完善,提交答辩委员会答辩。
2.评审专家中有“论文基本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同意修改后答辩”的,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要求写出具体修改说明,提交答辩委员会答辩。
3.评审专家中有对学位论文评定为“论文尚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论文需做较大修改,本次不宜答辩”的,如只有1位评阅人提出否定意见,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答辩委员会答辩。如有2位或以上评阅人提出否定意见,终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
(三)材料提交:将按要求准备的学位论文匿名送审材料一套报送至研究生院317室,电子稿(以“学号+姓名.doc”格式命名)发至yqchen@zjhu.edu.cn;
五、论文答辩
(一)时间:5月23日前
(二)注意事项:论文答辩不合格者,可在半年后1年内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1次。若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后仍不合格者,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重新答辩时,论文答辩委员会应当有半数及以上成员为原有成员。
六、学院初审并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一)时间:5月28日前
(二)注意事项:
1.根据学位申请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
2.成绩单由学院研究生教学办提供并盖章,再经研究生院审核盖章。
(三)将按要求准备的学位申请材料一套报送至研究生院317室,电子稿(格式:学号.doc)发至yqchen@zjhu.edu.cn;
七、学位申请审核 时间:6月2日前
八、学历学位证书印制 时间:6月4日前
九、学位授予 时间:6月上旬
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提前准备、合理安排,确保2021届春季毕业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开展。
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9日
2021届春季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序号 | 日期 | 主要工作 | 具体内容 | 负责部门 |
1 | 1月7日—3月14日 | 毕业审查 | 1.研究生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维护学籍信息; 2.学院研究生教学办根据2018级培养方案对研究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核,并通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对研究生毕业信息进行维护; 3.提交《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已预审且情况无变化则忽略。 | 二级学院、研究生院 |
2 | 3月28日前 | 论文预答辩 | 1.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三份); 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告》(一式两份)(见附件2)。 | 二级学院 |
3
| 4月6日前
| 论文相似度检测
| 学院研究生教学办提交论文相似度检测材料: 1.《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纸质稿一式两份)(见附件3); 2.待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稿只含正文部分(除去封面、目录、参考文献、附录、致谢)(以“学号+姓名.doc”格式命名)。 | 二级学院 |
研究生院通过“论文相似性检测系统”对学院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一式两份,一份反馈至学院研究生教学办,一份研究生院备查。 | 研究生院 | |||
4 | 4月15日—5月10日 | 论文送审 | 研究生院将符合送审要求的学位论文进行匿名送审,涉及材料: 1. 匿名学位论文一式三份(除去书脊、封面中的姓名、校内导师、校外导师,致谢、公开发表科研成果目录)及以“学号.doc”格式命名的电子稿; 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纸质稿一式三份)(见附件4)等。 | 研究生院 |
5 | 5月23日前 | 论文答辩 | 1.符合论文答辩要求的研究生,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2.学院审核研究生提交的“答辩申请”,并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涉及材料: (1)研究生提交符合《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要求,并装订成册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五份 (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2) (3)《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见附件2) 3.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将答辩成绩录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 二级学院 |
6 | 5月28日前 | 学院初审并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 1. 含检测报告的《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一份; 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告》一份; 3.学院研究生教学办提供学院初审盖章成绩单一式两份; 4.发表的论文专利等成果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材料,具体如下: (1)定稿版纸质硕士学位论文及论文修改记录表(一式两份)(见附件5) (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 (3)《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三份)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形成硕士学位授予建议名单 6.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研究生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学位申请”,并上传定稿版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稿;
*上述材料归入学位申请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粘贴材料目录清单。 | 二级学院 |
7 | 6月2日前 | 学位申请与审核 |
| 研究生院 |
8 | 6月4日前 | 印制学历学位证书 |
| 研究生院 |
9 | 6月上旬 | 学位授予 | 1.校学位评委员会审定学位授予名单; 2.学校召开毕业典礼,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3.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 4.报送学籍学历信息。 | 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