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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1-07]         阅读:749

各有关学院: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评卷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评卷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日程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评卷工作由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研究生院负责自命题评卷工作的组织;各学院负责评卷人员、评卷小组组长的遴选,负责本专业考试科目的评卷组织、质量检查和评卷复查等工作。

2.以原命题小组为基础,组成评卷小组。一般评卷小组组长由原命题组长担任,评卷人员应当为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评卷人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人参与评卷科目所涉及的相关专业。

3.评卷工作采取集中评卷、封闭管理。评卷小组须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场所,在规定的时间集中、按时完成自命题评卷。各学院于111日前将本学院评卷工作人员名单、评卷时间安排报研究生院。

4.评卷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组织评卷教师座谈,认真地做好考试成绩的统计、分析工作,于评卷结束后一周内写出评析材料交研究生院留存,为今后的命题和阅卷工作积累经验。

5.研究生院在校防控办的指导下对评卷场所进行消毒、通风等处理,并提供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参与评卷的工作人员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健康申报。评卷工作开始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评卷工作。

  二、评卷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

(一)评卷小组评卷:按照试评、制订评卷细则、评阅、复核、登分、核对、统计分析的程序进行。

1.试评:评卷小组随机抽取答卷,按照评分参考进行集体试评。

2.制订评卷细则:评卷小组在试评过程中经集体研究掌握统一尺度后形成评卷细则。

3.评阅:评阅工作应当分题到人,流水作业,根据评卷细则进行评阅。记分使用阿拉伯数字,题首只记得分,得分用圈出,如得5分就记作。评完一题,在试卷封面登分位置记载该题分数,并在阅卷人 栏内签上评卷人姓名。计算分数时,小题分和大题分保留一位小数,合计单科卷面总分时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评卷时要爱护试卷及各种材料,做到完好无损。评卷严禁涂抹,如有更改,应由更改人签字。遇有不同意见,应由评卷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评分完成后,合计分数人应认真核对题首分与卷首分填写是否一致,然后将卷首各题分合计总分,填入卷首总分栏内,并签名。

4.核对:评卷小组要对已阅试卷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签字。复核发现错误,纠正时应将原始分数划掉(不得在原始分数上涂改)后,用蓝色墨水或蓝芯圆珠笔更正,并由评卷小组组长、原评卷人和复核人在改动的分数下联合签名,并附说明。评分完成后,合计分数人应认真核对题首分与卷首分填写是否一致,然后将卷首各题分合计总分,填入卷首总分栏内,并签名。

5.登分:评卷小组组织专人(2人以上)进行背靠背成绩核算、登录,检查无误后由评卷小组签名。

6.统计分析:评卷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本考试科目考生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对试题的题量、题型、难易程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写出书面意见,以便改进。

7.评卷过程中,遇有雷同、笔迹前后不一、在密封线外写有考生姓名、考号或者标记等异常情况和问题,应当先评卷,同时进行详细记载,及时报告评卷组长,由组长召集会议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告研究生院,由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处理决定。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8.评阅完毕的试卷,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交研究生院统一保管。

(二)学院复核:各学院要组织专人(2人以上)对已评阅的试卷和已登录的成绩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复核发现错误,纠正时应将原始分数划掉(不得在原始分数上涂改)后,用蓝色墨水或蓝芯圆珠笔更正,并由评卷小组组长、原评卷人和复核人在改动的分数下联合签名,并附说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人审核处理。

三、评卷工作相关保密要求

1.评卷人员名单、评卷时间、地点、评卷标准、考生答卷、考生成绩(学校统一公布前)对外保密。

2.评卷人员不得对外透漏评卷情况,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和成绩,不得查阅考生成绩,不得将试卷带出评卷室,不得翻阅他人评卷或者复核的试卷。非评卷人员不得进入评卷室。所有答卷均要密封评卷,任何人不得擅自启封答卷。

3. 评卷前要分科清点好答卷、密封答卷封面的考生姓名、编号等信息,并编写密号。

4.评卷场所安排视频监控和录像。评卷完毕后,全部稿纸应由评卷小组组长收齐并在命题室当场销毁,不得留底。

5.评卷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评卷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

四、评卷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18-12

拆卷、装订答卷

研究生院

113-20

评卷

研究生院

各学院

121-24

复核

研究生院

各学院

125日前

上报成绩

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2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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