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三五”省一流学科终期验收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科:
根据《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评估办法(试行)》(浙教办高科〔2017〕75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学科专业信息采集和省重点建设高校、省一流学科绩效评估相关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31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 “十三五”省一流学科学科进行终期验收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估学科
(1)中国语言文学 (2)数学 (3)物理学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水产 (6)护理学
(7)机械工程 (8)药学
二、重点考核内容
1.师资队伍和团队建设情况;
2.人才培养情况;
3.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情况;
4.国际交流与学科影响力情况;
5.建设目标完成情况;
6. 经费使用情况。
三、材料填写与报送
1.请各学科认真填写《省“十三五”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自评总结报告》(附件1)、《主要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对照表》(附件2)、《2016—2020年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3),学科带头人均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表》(附件4),所填成果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 2021年1月18日(周一)前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盖学院公章后提交学科建设处(明达楼317),同时将电子稿(WORD和PDF版)发送至pengjian@zjhu.edu.cn。
3.联系人:彭健;联系电话:2322564、685839。
学科建设处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