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科:
根据《湖州市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湖政办函〔2016〕39号)和《湖州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方案(2016-2020)》(湖师院发〔2015〕3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 “十三五”湖州市重点学科、校重点学科、校一般学科及其带头人进行建设期验收考核,省一流学科考核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考核学科
1.市重点学科
(1)应用经济学 (2)马克思主义理论 (3)教育学
(4)生物学 (5)生态学 (6)信息与通信工程
(7)机械工程 (8)光学工程 (9)药学
(10)设计学
2.校重点学科
(1)教育学 (2)马克思主义理论
(3)工商管理 (4)临床医学
3.一般学科
(1)心理学 (2)新闻传播学 (3)化学
(4)材料科学与工程 (5)控制科学与工程 (6)建筑学
(7)基础医学 (8)口腔医学 (9)美术学
二、重点考核内容
1.师资队伍和团队建设情况;
2.平台资源建设情况;
3.科学研究情况;
4.人才培养情况;
5.服务地方与学术交流情况;
6. 建设目标及完成情况;
三、材料填写与报送
1.请市重点学科、校重点学科、校一般学科认真规范填写《湖州师范学重点学科验收考核表》(见附件),学科带头人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考核表》(见附件)。学科建设处将组织职能部门对各学科的考核材料进行核查。
2. 2020年12月31日(周四)前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盖学院公章后提交学科规划与建设处(明达楼317),同时将电子稿(WORD和PDF版)发送至pengjian@zjhu.edu.cn。
3.联系人:彭健;联系电话:2322564、685839。
学科建设处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