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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日期:2020-12-07]         阅读:424

根据国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系列文件精神,为提高研究生的科学、人文素养和身心健康水平,促进研究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开设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课程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课程要求

1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以下简称“公选课”)主要包含人文与艺术、国学与人生、科技与管理、通用技能训练、创新与创业等五大类课程,其教学内容要有一定的深度、广度,有助于拓宽研究生的知识面、了解学科发展前沿和新兴学科动态、促进文理交融与知识结构优化,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公选课一般要求具有通识性,申报课程时尽量考虑学生实际需求,要求课程的适用对象及层次较广,适合全校大多数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选修。

3、承担公选课的教师应由教授、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及其他相当职称人员担任,特色课程如师资不足也可由5年以上本科教学经验的非博士学位讲师担任。每位任课教师限报公选课1门。

4、每门公选课设置2学分,每学分16学时。开课时间段为:每周五下午5-8节或晚上9-10节。

5、公选课原则上安排在第一、二学期开课,鼓励任课教师采用在线课程等多样化的教学形式。

二、课程管理

1、研究生公选课的管理由研究生院负责,课程考核、成绩管理绩效等参照《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考核和评价管理办法》和《湖州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选课期间,研究生院将单独公布拟开设的公选课及其教学大纲,引导广大研究生积极选修。

3为保证教学效果,每个教学班人数上限原则上为70人。选课人数不足15人的公选课不予开课。 

4、为鼓励各学院积极开设高质量的研究生公选课,开课效果好的公选课将适当增加任课教师的工作量补贴。

三、申报程序

申请开设公选课的教师请认真填写“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含课程简介、课程整体设计、使用教材、适合对象等,见附表),并于12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1份)。研究生院根据课程的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课程予以开课。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temp_20120713233175.zip

1、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2、研究生理论课程(含实验理论课)教学大纲建议格式模板

 

 

 

 

研究生院

20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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