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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教育厅2020年优秀研究生课程申报立项建设的通知

[日期:2020-11-24]         阅读: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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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优秀研究生课程申报立项建设和2019年立项建设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86)精神,我校该项目的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推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坚持需求导向,紧密结合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支持建设学科前沿类、研究方法类课程;坚持质量至上,按照“立项申报、建设实施、审核认定”基本程序,强化课程建设质量管理和监控;坚持共建共享,支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动开发和积极应用优质课程,鼓励跨单位联合研发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平台稳步推动课程共享和学分互认。

二、课程立项

(一)课程建设要求及程序

课程类别分为完全线上和线上线下相结合两类,课程申报指南见附件1。课程建设要求及程序参照《2019年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55号)执行。

(二)课程立项需提交材料

1. 课程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3(盖章处留空)

2. 课程立项建设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1(盖章处留空)

、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0122日前将2020年课程立项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陈应强,电话:2322564邮箱:yqchen@zju.edu.cn,地址:明达楼317办公室。

五、其他要求

课程建设质量是保障和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支撑,更是学科评估和学位点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切实履行研究生课程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教师加强课程研究;对推荐上报立项建设的课程,要坚持立德树人,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对课程进行全面审查,保质保量完成课程建设和验收。

学院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加大对研究生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常态化投入,对于立项建设课程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对认定为优秀研究生课程的教师(团队)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课时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工作中认定相关业绩。省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成果也将作为学位点合格评估、学科发展水平、教师绩效考核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

 

 

附件:点此下载附件temp_20112416182297.zip

1.2020年研究生课程建设申报指南

2.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

3.立项建设课程汇总表

4.2019年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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