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优秀研究生课程申报立项建设和2019年立项建设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86号)精神,我校该项目的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推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坚持需求导向,紧密结合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支持建设学科前沿类、研究方法类课程;坚持质量至上,按照“立项申报、建设实施、审核认定”基本程序,强化课程建设质量管理和监控;坚持共建共享,支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动开发和积极应用优质课程,鼓励跨单位联合研发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平台稳步推动课程共享和学分互认。
二、课程立项
(一)课程建设要求及程序
课程类别分为完全线上和线上线下相结合两类,课程申报指南见附件1。课程建设要求及程序参照《2019年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55号)执行。
(二)课程立项需提交材料
1. 课程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3份(盖章处留空)。
2. 课程立项建设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1份(盖章处留空)。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0年12月2日前将2020年课程立项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陈应强,电话:2322564,邮箱:yqchen@zju.edu.cn,地址:明达楼317办公室。
五、其他要求
课程建设质量是保障和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支撑,更是学科评估和学位点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切实履行研究生课程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教师加强课程研究;对推荐上报立项建设的课程,要坚持立德树人,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对课程进行全面审查,保质保量完成课程建设和验收。
各学院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加大对研究生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常态化投入,对于立项建设课程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对认定为优秀研究生课程的教师(团队)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课时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工作中认定相关业绩。省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成果也将作为学位点合格评估、学科发展水平、教师绩效考核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
附件:点此下载附件temp_20112416182297.zip
1.2020年研究生课程建设申报指南
2.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
3.立项建设课程汇总表
4.2019年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