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研究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湖师院发〔2018〕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0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全校在籍注册硕士研究生(含国际研究生)
二、项目类型
2020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分为一般课题和后期资助课题两类,所有课题统一申报,分类评审。
(一)一般课题。课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导向,着力产出具有较高水准的研究成果,要求在立项后1-2年内完成。
(二)后期资助课题。后期资助课题资助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优秀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产品设计、工程设计、教学案例等成果。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申请者提出的研究课题须经导师同意,原则上研究课题需与本人学位论文选题或导师主要的研究方向一致。
(三)申请者能够妥善处理参与导师课题研究与自主科研的关系,并征得导师同意和支持。申请者导师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每位研究生只能申报一项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原则上2019、2020级研究生申报一般课题,2018级研究生申报后期资助课题。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研究生填写《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一般项目申请书》或《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提交导师、学院审核。
(二)导师审核。导师要指导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引导研究生跟踪学科前沿和最新实践,直面学术热点或实际问题,充分激发研究生创新潜力,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
(三)学院初审。各学院应认真审核申报人申请资格,审核申报材料,并于2020年11月23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电子版申请书、汇总表发送至邮箱02782@zjhu.edu.cn。
(四)学校评审。学校复核申请人资格,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公布。
五、项目管理
(一)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实行导师指导下的申请人(研究生)负责制。
(二)项目中期检查。严格项目中期检查,立项的一般课题需严格按照要求填报中期检查报告,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约谈,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终止经费资助。
(三)项目结项与验收。严格按课题立项时申请书承诺的预期成果结题,课题验收结果分优秀、合格及不合格三个等级,不同类型成果,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论文成果:负责人须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或有明确的论文录用通知),第一署名单位为“湖州师范学院”。
(2)研究报告:正式的研究报告,并提供和研究内容相关的部门或单位开具的采纳证明。
(3)著作/教材等出版物:正式出版物1份,并明确注明课题资助信息和统一的立项号。
(4)软件系统,以下形式之一:正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软件系统光盘及说明书,同时附上测试报告或使用证明。
(5)专利:预期成果要求授权的,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作为合作发明人;预期成果要求申请的,须提供正式的申请授理材料及项目负责人作为合作申请人的材料。
(四)项目周期与经费管理。一般课题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理工农医类项目资助经费为10000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元,经费分立项、中期检查两个阶段,分别按照60%与40%下拨;后期资助课题资助经费为3000元,立项后一次性下拨。
(五)凡申报材料与数据不实,立项中途撤项,无故延期且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研究生处将责令项目负责人停止使用项目经费,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下一年度项目,同时将酌情减少该项目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立项指标。
六、其它
(一)对未入选校级立项的项目,各二级学院应择优进行院级立项,并给予相应资金资助。
(二)学校将在一般课题申报项目中择优作为2021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推荐项目。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陆老师,2322779,02782@zjhu.edu.cn
附件:
1.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一般项目立项申请书
temp_20110207529666.docx
2.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temp_20110207529383.docx
3.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
temp_20110207537707.xlsx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