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研究生担任助研 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19〕14号),为加强对我校研究生助管的管理,培养研究生工作能力与社会适应能力,现对2020-2021学年研究生助管岗位进行设置,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设置:研究生助管岗位的设置,应以加强培养研究生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责任意识为目标,以“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定期考核、按劳付酬、重在培养”的原则设立。助管岗位由各单位根据行政事务管理和工作需要提出设岗申请,报研工部重新核定、设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研究生人数1:50比例申报助管岗位数,研究生人数不足50人的培养单位按50人计算。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和其他二级学院申报助管岗位的,将优先满足协助研究生培养相关的工作岗位。
二、岗位时段:2020—2021学年
三、聘任对象:2019、2020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名研究生不能同时受聘为助教和助管。
三、工作程序
1.设岗环节:用人单位提出设岗申请,报研工部。
2.审核环节:研工部审核,确定助管岗位。
3.招聘环节:研工部统一发布助管岗位招聘通知,用人单位负责组织面试。
4.名单上报和公示环节:用人单位确定聘任人员并报研工部,研工部将聘任名单予以公示。
请各申报单位于10月16日下午17:00前将《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申报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交至行政楼317室。
联系人:陆毓佳,电话:0572-2322779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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