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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9-27]         阅读:218

各相关部门、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文件的精神和《关于印发<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师院发〔201456)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申报对象

本校2018级、2019级在籍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二、推荐名额

我校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13人。各学院推荐名额如下:

学院

名额

教师教育学院

3

艺术学院

2

信息工程学院

1

工学院

1

生命科学学院

1

护理学院

5

合计

13

 

三、评审程序

(一)学院成立评奖评优评审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二)学院根据推荐名额,组织研究生进行自愿申报。

(三)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支撑材料。

(四)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拟推荐获奖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研工部。

(五)经学校学生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学院评选工作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操作透明,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二)学院完成评选和公示环节后,于1015日报送以下材料,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02782@zjhu.edu.cn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应支撑材料。

2.《2020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

3.评选工作总结(须包含评选依据、评选过程、评选结果等内容)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temp_20092715132761.doc

      2.2020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
temp_20092715131356.xlsx

研究生院

20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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