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湖师院发[2019]65号)文件精神,学校2018级研究生郭艳(学号:2018386121),吴锐(学号:2018386167),因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经研究决定,予以二人自动退学处理,现进行网络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日—11月7日(共五个工作日)。
相关研究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联系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572-2322564,联系人:陈老师。
湖州师范学院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