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文件的精神和《关于印发<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师院发〔2014〕56号)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申报对象
本校2017级、2018级在籍注册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二、推荐名额
我校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7人。
三、评审程序
(一)学院成立评奖评优评审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二)学院根据推荐名额,组织研究生进行自愿申报。
(三)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支撑材料。
(四)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拟推荐获奖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工部。
(五)经学校学生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学院评选工作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操作透明,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二)学院完成评选和公示环节后,于10月10日报送以下材料,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fxp@zjhu.edu.cn。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应支撑材料。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
3.评选工作总结(须包含评选依据、评选过程、评选结果等内容)。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