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附属医院:
为做好2019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以下简称“师生双选”),根据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湖师院发〔2018〕46号)等文件规定以及相应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生双选原则
1.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坚持双方自愿原则。
2.各学院严格按照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指标分配,严禁无招生资格导师参与师生双选。
3.为保证研究生指导质量,对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主持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重点课题、重大横向课题,且经费充足的导师,在指标分配上给予优先考虑。
4.2018年浙江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被认定为不合格论文的导师或导师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师生双选。
二、工作流程
1.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师生双选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实施工作方案。
2.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培养单位安排召开导师与研究生见面会。培养单位向学生公布导师基本情况,安排研究生参观实验室,了解导师的科研工作。
3.导师根据初步双选意向,与研究生就研究方向和科研条件等方面做必要的沟通或面试。
4.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志愿表》(见附件1),导师确认信息后,若达成一致志愿,则在符合师生双向选择规定的情况下,汇总形成《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汇总表》(见附件2)。若未达成一致志愿,则由培养单位负责协调,研究生再次填写志愿表, 报学院审核。
5.各学院将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送研究生院审批。
6.师生双选确定后,学院组织导师根据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有关规定指导研究生尽早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各学院请于2019年10月8日前按要求将本单位师生双选实施工作方案和《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汇总表》发送至校内邮箱yqchen@zjhu.edu.cn。材料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明达楼317办公室,联系人:陈应强,联系电话:2322564
四、注意事项
1.本通知所述导师为第一导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的校外实践导师,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2.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师生双选的基础上,一名导师每年招生一般不超过3名(不含国际研究生)。
3.国际研究生师生双选参照本通知执行。
4.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届中更换导师。无正当理由届中随意更换学生者学校将对导师作出减少招生计划直至停招的处分。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0日
附件:点击下载temp_19091015413147.docx
1、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志愿表
2、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