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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试卷评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1-03]         阅读:93

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自命题试卷评卷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保证招收研究生质量,选拔合格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做好2019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试卷评卷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卷原则

1.本着对国家负责、对考生负责的态度,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评卷工作。

2.评卷工作要坚持严格、公正、公平、准确的评分原则。

3.评卷教师要严格按照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认真评卷,做到宽严合理,掌握标准始终如一。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一经制订,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修改、变动。

4. 加强对评卷工作领导,保证质量,严格执行各项有关规定。

二、组织工作

1.评卷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采取集中阅卷、封闭式管理方式

2.各相关学院成立评卷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负责本专业考试课程的评卷组织、质量检查和评卷复查等工作。

3.评卷小组以命题小组成员为基础组成。参加评卷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且当年无亲属参加该科目考试。

4.评卷具体时间初步定于110日至20日,请各相关学院于18日前将各科目评卷教师名单报送至我处。

三、工作要求:

1.研究生院在评卷前,对全体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评卷纪律教育,强调树立评卷工作责任感,以一丝不苟的精神做好评卷工作。

2.各评卷小组在评卷前组织评卷教师学习和讨论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先抽样集体试评,统一掌握标准尺度后,再进行正式评卷。

3.评卷记分采用流水作业法,实行分人分题评阅。每评完一题,在题号前及封面登分位置记载该题分数并签名。如遇疑难问题,须及时报告评卷小组负责人和研究生院研究处理。

4.评卷记分数字要准确、清晰、工整,记分使用阿拉伯数字,只记应得分,不记扣除分。完全答错和未答的,记零分。记分一律用红色笔和阿拉伯字体书写。记分数字必须清楚、准确。

5.每题和每题中的小题不作四舍五入处理,计算单科总分时作四舍五入处理。阅卷小组要组织专人进行复查,纠正错漏等现象,对复查后的试卷进行成绩核算、登录,对登录后的成绩,任何人不得改动。评卷工作结束后及时对本考试科目考生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对试题的题量、题型、难易程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填写《湖州师范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评卷工作小结》。

6.评卷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如雷同、笔迹前后不一、在密封线外写有考生姓名、考号或标记等,应当先评卷,同时进行详细记载,由研究生院召集会议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处理决定。重大情况及时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教育部有关部门处理。

7.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考生试卷,不得丢失。如发现试卷脱落,须立即报告并装订好。每科试卷评阅完并累计总分后,交试卷保管员验收保管。

8.试卷统分后,学校严格按照教育考试院规定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疑,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申请复查,自命题科目由研究生院组织专人进行认真复查,其他科目由省考试院安排复查,复查过程中如发现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的,由研究生院写出复查报告,连同试卷一并报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经确认后方可改动成绩。研究生院及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四、评卷纪律

1.评卷小组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场所,按规定的时间集中评卷,并按时完成评卷工作。评卷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2.评卷前工作人员要分科清点好试卷,密封试卷封面的考生编号等信息。

3.评卷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评卷人员名单、评卷时间、地点、参考答案、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生成绩(学校统一公布前)对外保密。

4.评卷人员须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或涂改试卷分数;不得涂改卷面的任何字迹和考生答案,对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阅卷期间不准会客、闲谈。严格禁止非评卷人员进入评卷场所。

6.评卷人员要严守纪律,保守机密,不得泄漏评卷情况。任何人不得擅自查抄考生分数。

7.已评阅的试卷交予研究生院后,不得更改考试成绩。个别试卷漏评,或发现计分错误,经复查后需要更改的,必须由研究生院负责人、评卷小组组长和原评卷人联合签名,并以书面材料注明原因。

五、试卷保管

1.评卷地点由研究生院专人负责收发和保管试卷。试卷评阅后当天收回,集中保管。

2.已评阅完毕的科目试卷须顺号,并注明试卷科目及份数,及时交送研究生院验收。

3.保管试卷的地方,要做好防火、防盗和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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