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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规划处、研工部、研究生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职责

[日期:2018-12-25]         阅读:732

一、根据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要求,制定学校学科、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重点(一流)学科和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遴选、建设和管理。

三、负责博硕士点的培育、申报、建设和评估。

四、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指导学术委员会专委会、二级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开展工作。

五、负责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招生目录编制,招生宣传、考试与录取相关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教学教务、课程建设、学籍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研究生导师遴选、培训和考核。

八、负责研究生实习实践、学科竞赛、科研创新、国内外访学交流管理。

九、负责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十、负责硕士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评选和推荐等工作。

十一、负责研究生毕业就业等工作。

十二、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研究生奖、助、贷等三助工作。

十四、负责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组织研究生学术沙龙、指导研究生分团委(总支)、校研究生会、社团等工作。

十六、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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