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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我校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日期:2018-05-11]         阅读:33
    5月1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文公布《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8〕19号),我校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我校同时获批教育学、水产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护理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艺术硕士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新增硕士点数量在全国新增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中位列第一。
    2017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依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启动新一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本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坚持需求优先,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应用型为主,重点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对此,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成立申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申硕工作计划,多次组织专家论证会,各二级学院、相关学科积极参与,精心准备申硕材料。经过学校申请、省学位委员会核查和评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示和审议等程序,学校成功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和6个硕士点。
    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这是我校办学层次的一次重大提升,是学校百年发展历史上的重要跨越,对增强我校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建设具有优良师范传统、鲜明应用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为建设湖州师范大学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校将举全校之力,严格遵循《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和《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统筹谋划,积极部署,全面加强学科建设,在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为下一轮的学位授权点评估打下坚实基础。据悉,我校此次获批的6个硕士点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始接受报考,第一批学生将于2019年正式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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